1.股本:即按面值計算的股本;
2.資本公積:包括股票發行溢價、合法財產重估增值、捐贈資產價值;
3.盈余公積: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按照公司稅後利潤的10%強制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目的是應對經營風險。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
4.未分配利潤:指公司留存的待以後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的利潤。
母公司股東權益保護措施:
1,索引保護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內外部監督體系,促進中小股東享有與大股東同等的收益權、知情權和決策權,規範董事會對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忠實義務”,促進公司管理層履行對中小股東的“受托責任”,確保上市公司中小股東權益不受侵害。
2.法律保護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許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由於投資者和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識和先進的管理經驗,股東之間的糾紛頻發。為了在法律框架下解決股東糾紛,使公司正常運轉,股東維權律師應運而生。股東維權律師必須是熟悉公司法、證券法、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經驗豐富的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