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解釋同上!
如果只是公司之間的交流,建議用全稱。
我們公司壹般都是政府機關用的,不要逾越!
擴展數據:
在國外文件中,公司壹般稱為“本公司”,對方稱為“貴公司”
“妳的公司”是壹些人根據自己的尊稱如“妳的學校”“妳的工廠”等捏造出來的,實際上不應該這樣稱呼。
對別人公司的尊稱應該是文中的“貴公司”,所謂的“貴公司”只是杜撰的產物,不應該簡化為尊稱。
只有“監察部”、“教育廳”等行政單位的尊稱才能成為“妳的部門”。
可能有人會覺得,既然“我們學校”可以叫“我們學校”,“我們公司”叫“我們公司”不也壹樣嗎?答案是否定的。
“學校”“工廠”的“學校”是名詞,“公司”也是名詞。但它是由“公眾”和“公司”兩個字組成的。這兩個詞不是名詞。
“公司”的“公有”壹詞,既指公有,也指私有;“司”是動詞,意思是掌握和承擔。“公司”是企業的壹種組織形式。如果按字面翻譯,“公司”的意思是* * *有管理,* * *有責任。單純稱“公司”為“公司”不是企業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