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2月20日9時20分,XX市百貨大樓發生重大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市消防支隊出動15消防車,歷時4小時將大火撲滅。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燒毀了1棟三層樓房和大部分貨物,造成直接經濟損失792萬余元。
經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焊工李XX違章作業,在1層焊接鐵窗架時,火花濺到易燃物品上,引發火災。但也與百貨公司管理層和員工安全思想模糊、公司安全制度執行不力、諸多不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有關。
這起事故引起了各方的高度關註。市商務局副局長陳XX帶領相關人員到現場調查處理;市人民政府召開緊急消防電話會議;市委、市政府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
特此報告
Xx市商務局(公章)
2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