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福建公司依據《公司法》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管理制度和經營機制,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國電福建公司主要從事電源、熱源、煤炭、水資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的生產和銷售。對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相關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行使出資人權利,依法經營、管理和監督相關企業的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根據中國國電建設國內壹流綜合電力集團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做大做強電力主業,發展和利用好電力主業上下遊產業,走企業轉型、結構調整、多元化發展的產業化道路,全面提升公司規模經營能力和整體競爭力,積極培育和發展新的利潤增長點。 不斷增強下屬單位的盈利能力,建設電力結構合理、資源配置科學、人員精幹、經濟效益良好的省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