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公司對新興市場公司和金融機構的投資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加強經濟並帶來稅收。我們還認識到,只有在確保環境和社會福祉以及提高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質量的前提下,經濟增長才是可持續的。
國際金融公司利用自身資源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籌集的資金為項目融資,並向政府和企業提供技術援助和咨詢。
國際金融公司(IFC)是世界上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最多股權資本和貸款的多邊金融機構。它提供長期商業融資。
國際金融公司的資本來自其175個成員國,這些國家的政府制定政策和批準投資。
國際金融公司與發起公司和融資夥伴分擔風險,但不參與項目管理。
在項目總投資中,國際金融公司只承擔部分融資。國際金融公司每投資65,438+0美元,就能帶來其他投資者和債權人投資的5美元。
國際金融公司的章程規定,要按照商業原則經營,要盈利。自成立以來,該公司每年都在盈利。
國際金融公司的投資不需要政府擔保。
涉及國際金融公司的項目通常可以增強外國投資者、當地合作夥伴、其他債權人和政府機構等各方的信心,平衡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