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國家電力公司拆分重組為11公司,包括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咨詢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咨詢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集團公司。?
國家電力公司拆分後,有兩個電網公司,五個發電集團和四個輔助集團。廠網分離成功,但主輔分離改革因為種種原因壹拖再拖。根據“主輔分離”精神,國家電網應剝離所有非電網資產,包括從事電力設計、設備制造、電力建設的二級單位,以及地方電力公司劃撥的非電網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