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在建工程10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7000
貸款:銀行存款120000。
2.借:在建工程17000
貸:庫存現金17000
借方:固定資產120000
貸款:在建工程120000
3.年折舊率=2÷預計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初始賬面價值×年折舊率。
所以折舊率=2/10*100%=20%。
所以2008年折舊=120000*0.2=24000,分錄如下。
借方:制造費用24000。
貸:累計折舊24000元
4.借方:固定資產9.6萬元。
累計折舊為24,000
貸款:固定資產120000
借方:銀行存款100000。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100000
借方:固定資產清算4000
貸款:營業外收入4000元(我在第四個問題的條目中也沒有考慮增值稅的問題,因為題目中沒有提到,也沒有要求。問的話可以問)
回答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