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及時主動與投資公司溝通,目的是拿回本金,不要期望利潤;
第二,采取法律手段處理,去相關法律部門咨詢處理辦法,與投資公司協商;
第三,協商不成,直接去調查報案,通過正當法律途徑解決;
國商控股集團成立於2012,總部位於北京,是壹家資金實力雄厚、發展業績突出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在中國投資協會投資咨詢委員會電子商務金融發展中心的指導下,業務涵蓋高科技、醫療+養老、交易鏈金融、教育等領域。
集團所轄數十家行業領先的實體企業,以交易鏈金融業務為驅動,以支撐產業經濟發展為導向,堅持產融結合、深化服務、人才優先、文化領先的發展戰略,積極探索金融產業與實體產業協同聚合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