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按照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授予企業管理權。國有獨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其性質是非法人經濟組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四條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