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控股公司,是指擁有壹定數量的子公司,並通過持有全部或大部分股份對其實施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有壹定數量的全資子公司,不能太少。他是壹個特殊的母公司。
除符合上述條件外,國有控股公司也是國有獨資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合並財務報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整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財務報表。母公司是指控制壹個或多個實體的實體(包括企業可分離部分、被投資單位和企業控制的結構化實體,下同)。子公司是指受母公司控制的主體。”
“第四條母公司應當編制合並財務報表。如果母公司是投資主體,沒有子公司為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則不應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母公司按照本準則第二十壹條對所有子公司的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