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將通過劃撥取得的土地出租給他人是合法的,通過劃撥取得的土地經有關部門批準出租給他人也是合法的。國有企業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應當與承租人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並辦理租賃登記。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二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三十壹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