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壹種合同類型。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企業可以通過協議的規定確定合同期限,不同類型的租賃合同期限不同。
房屋租賃合同最長期限為20年,即當事人簽訂的每份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租賃合同未按指數級簽訂或多份租賃合同總租期不能超過20年。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續簽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期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並不是說整個租賃合同無效;但超過20年的部分租賃期限無效,即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