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事務的印章。公司對外的公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加蓋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如果法定代表人將公章與公章壹起使用,則代表公司的行為。
公司公章的主要功能:
1.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所有文件、介紹信和提交的報表均應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本部門業務範圍的加蓋本部門印章。
3.所有合同均應使用合同專用章。
4.財務專用章用於財務會計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十壹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