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合夥公司的公章由誰保管?

合夥公司的公章由誰保管?

誰能同意保管,沒有約定的,壹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這是要區分的。公司公章是公司對外意誌的載體,具有證明和確定公司主體資格和能力的法律效力。因此,公司自然擁有其公章的所有權。

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事務的印章。公司對外的公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加蓋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如果法定代表人將公章與公章壹起使用,則代表公司的行為。

公司公章的主要功能:

1.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所有文件、介紹信和提交的報表均應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本部門業務範圍的加蓋本部門印章。

3.所有合同均應使用合同專用章。

4.財務專用章用於財務會計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十壹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 上一篇:在韓雪移動公司事件中,韓雪與移動公司贏得了什麽?
  • 下一篇:鶴下,聽雲近,小路轉山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