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錢。成立公司,需要有壹定的營運資金來支付公司的開支和啟動資金。
除法運算。因此,股東可以現金出資。
第二,實物。實物投資壹般以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貨物、建築物和廠房為基礎。
第三,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為無形資產,經評估定價後可以作為出資。
第四,土地使用權。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有兩種方式。壹種方式是股東對土地使用權定價後投資於公司,使公司獲得土地使用權;另壹種是公司向當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後以認購合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按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是股東出資的方式,但必須依法履行相關程序。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進行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