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管理系統的主要內容有:
(1)合同備案管理。新簽訂的合同材料必須及時歸檔;
(2)檢查系統。核對是保證合同準確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3)統計制度;
(4)維護保密制度。應有完整的歸檔設備;
(5)合同銷毀制度。儲存的合同文件應每半年清理檢查壹次。如有丟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6條
合同終止後,尚未履行的,應當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無效合同是什麽情況?
本合同無效的原因如下:
1,合同當事人沒有訂立合同的能力;
2.請知悉合同違反法律法規;
3.合同違反公序良俗;
4.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虛假的;
5.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