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2年9月1後出生);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及團隊合作精神;
4、熟悉國家的經濟金融政策和相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熱愛農村金融;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本科及以下學歷考生,僅限生源地或河北省戶籍。其中,具有大專學歷的考生只能報考學生原籍或戶籍所在地設區市範圍內的職位(部分職位不限)。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不受籍貫和戶籍限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
1,已被判勞動教養;
2.因工作失誤或經濟案件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的;
3.個人負大量債務,到期未能清償;
4、賭博、吸毒、賣淫等不良行為;
5.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財務工作的行為或者特點的。
以上是河北省農村信用社招聘專業要求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