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爵位制度起源於周朝的分封制。周朝的爵位分為公、侯、叔、子、公五等,均為世襲,封地稱為國,在封建國家行使主權。
諸侯國,置卿、大夫、秀才等職銜,楚置圭、帛等職銜。卿和大夫都有采邑,也可以對采邑行使主權,只是在諸侯的命令下。也就是說,此時的爵位是實至名歸的,既有名望,又有封地和俸祿。
商鞅變法後,秦國設置了從男秀才到車侯的20品官銜,專門用來獎勵功績。秦朝統壹中國後,仍沿用這種爵位制度。這個時候就有點主的意思了。只有工資沒有土地沒有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