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安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持股44.09%。中國長安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的最終控制人為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持股44.0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2010年,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榮獲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評選的“國家創新獎”,中國企業評價協會評選的“中國企業自主創新100強”,中國國防科技工業評選的“企業社會責任貢獻獎”,中國汽車報、汽車網評選的“年度優秀電動車企業”。
湖南田燕,即湖南田燕機械有限公司,隸屬於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是其中國長安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