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融消費金融還為數十家現金貸平臺提供資金,如錢貸、錢寶、信用錢包、閃銀、原子貸、閃貸、愛錢寶、量化貸、微貸等。
2.作為為數不多的非銀行消費金融公司,華融消費金融公司於2015年6月獲準成立,2016年6月獲準開業,註冊資本6億元。其股東分別為中國華融、合肥百貨、深圳華強、安徽新安。
3.華融消費金融在獲客渠道、風險管理等方面與產業鏈上眾多服務商合作,扮演資金提供者的角色。很多現金貸的用戶在平臺貸款逾期後去了華融消費征信,而這些現金貸平臺並不隸屬於華融消費金融。
4.監管部門明確指出,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相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同時,應約定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折算為年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