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保部公布的信息,3月20日,環保部發布《關於不予批準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寧武2× 35萬千瓦低熱值煤發電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通知》,作出不予批準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決定。
環保部稱,本項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指標擬從華電集團忻州光宇煤電有限公司脫硫改造和新建脫硝設施減排中取得,但尚未取得華電集團同意文件。
此外,項目所在地寧武縣2014年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總懸浮顆粒物(TSP)日均濃度超標。預測表明,疊加本項目建設後,環境空氣質量不能滿足相應功能區的要求,考慮更換城市供熱鍋爐,煤場采取防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