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廢水處理:工業廢水可先處理後排放,減少對河流的汙染。施工現場要修建排水溝、沈砂池。施工前制定施工措施,實現有組織排水,並采取控制措施,保證排水達標。
3.垃圾處理:普及垃圾分類和垃圾回收。若廢渣中含有鉛、鉻、砷、汞、氰化物、硫、銅和病原體等有害成分,應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並在環保人員和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進行處置。
4.大氣汙染防治:提高工業廢氣排放標準,加強機械車輛使用過程中的維護保養,防止汽油、柴油、機油泄漏,保證進排氣系統暢通。
5.水土保持措施:采取措施控制棄土場,按照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棄土計劃有序堆放和利用棄土,防止隨意傾倒棄土堵塞河流、溝渠等水道,降低水道的泄洪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條保護環境是壹項基本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