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N就像壹種債務工具,會根據被跟蹤指數的表現定期支付利息。例如,ETN將盡力消除跟蹤誤差。由於流動性因素,壹些特定指數很難跟蹤(如期貨指數),而ETF有辦法規避這類風險。
與ETF不同,ETN對信托資產沒有具體要求。就像銀行發行的債務工具,可以按日、按周贖回,其價值就是承諾回報減去成本。
ETN持有者面臨的風險是支持銀行的崩潰。如果支持銀行破產,ETN的持有人必須像銀行的其他債權人壹樣排隊要求對公司財產的權利。
在金融機構的激烈鬥爭中,發行風險是壹個值得關註的問題。雷曼兄弟發行的三只etn都已關閉。德意誌銀行支持的22只etn虧損80%。
與ETN不同,ETF是以信托形式合法成立的基金,獨立於銀行集團。在破產程序之前,ETF的資產是不會被動使用的,所以可以說是完全由股東擁有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