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經營範圍包括:銷售計算機硬件及外圍設備、辦公用品、電子產品、勞保用品、文體用品、建築材料、服裝裝飾、針織紡織品、五金交電、日用百貨、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建築設備(以工商局核準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