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2月65438+6月,信陽雞公山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雞公山酒業”)被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案號為(2021)豫1503號。4291,涉案金額349.6萬元。
雞公山酒業成立於2001,18年4月。法定代表人朱,註冊資本3000萬元。其經營範圍包括白酒和配制酒的生產和銷售。朱持股56%,肖立偉持股36.4%,持股7.6%。
公司有11家外商投資企業,成立至今涉及司法案件50起,其中64.71%為被告,31.37%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引起。此外,歷史執行人記錄13,歷史執行總金額5429.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