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笑君介紹,去年底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進壹步降低了基金管理公司的準入門檻,取消了變更持股5%以下股東的行政審批,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預留了空間。同時,加強基金管理公司的內部治理,允許專業人士持股,強化激勵約束機制。
監管層近期對基金公司上市表現出鼓勵和支持。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他們支持包括基金公司在內的符合條件的財富管理機構上市。證監會在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征求意見稿時,再次表示將積極鼓勵基金公司上市。
具體來說,新《基金法》和《基金管理人管理辦法》已經基本使基金公司具備了上市的條件和基礎。新《基金法》明確允許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份制,取消了持股5%以下股東的行政審批,給基金管理公司上市留下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