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須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的股東資格、章程、註冊資本、從業人員資格、內部制度、組織機構、營業場所等條件,並向中國證監會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公司承諾書:公司承諾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設立分支機構的原因、設立分支機構條件的說明、擬設立分支機構的名稱和地點(地址、財產證明或租賃合同)、主要負責人的電話和傳真號碼等。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擬設分支機構的主要職責和管理制度。擬設分支機構負責人及主要業務人員簡歷。法律意見。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