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狀況良好,運作規範;
2.具有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辦理基金銷售業務的信息管理平臺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3.具有健全高效的業務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非居民金融賬戶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國證監會要求;
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20人;
5.最近三年沒有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重大行政處罰;最近1年未因類似業務被采取重大行政監管措施;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不在整改期間,或者因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部門調查;不存在已經或可能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變化或重大訴訟、仲裁等事項;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