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集團公司和總公司有什麽區別?

集團公司和總公司有什麽區別?

主要區別是性質、特點和法律特征不同,具體如下:

第壹,性質不同

1,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集團公司。是指以資本為主要紐帶,以母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規範,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等成員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2.總公司

總公司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的總部。

第二,特點不同

1,集團公司

壹般來說,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公司。它壹般管理著大規模的資產,管轄著許多生產經營單位,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2.總公司

它是其附屬機構的領導機關,對其分支機構的生產、銷售、財務和人事擁有控制權。

第三,法律特征不同

1,集團公司

(1)、是附屬聯合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其法律地位為母公司(也稱主導企業)。

(2)、其組織形式應符合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形式。

③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了對子公司的實際控制,還直接進行經營活動,在法律上必須符合國家對控股公司的相關規定。

④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基本關系是股東與公司的關系,即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子公司是獨立法人。

2.總公司

總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但分公司在法律上和經濟上不獨立。

百度百科-集團公司

百度百科-企業

  • 上一篇:誰是高技集團的現任總經理?
  • 下一篇:深圳新創意電子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