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票據判決如下:被告濟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壹次性償還原告貸款本金30萬元及截至起訴之日的貸款利息7.2萬元,共計372萬元;此外,還應向原告支付約定的2020年4月23日至償還本金之日的貸款利息(以30萬元為基數,按月息2%計算,自2020年4月23日至償還本金之日)。發布日期:2021-12-29。
判決書,在法律術語中,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書。是法律領域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新規:法院生效判決將於2014 10起在網上全面公布,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不當“曝光”等四類判決外,公眾可隨時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