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是公司監事會成員。但是,公司員工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或監事。其實很多職工代表,比如兼任監事的工會領導,也是規範運作法律法規的要求。壹些本身就是董事的投資者作為員工在公司工作也很常見。監事只要不擔任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就不是企業職工。
第二,分析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問題或建議。監事會和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異常時,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三。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公司職務的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
5.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6.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