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並與企業合並的區別在於,合並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企業合並,形成壹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多個法人成為壹個法人。兼並是指通過產權有償轉讓,將其他企業並入企業或企業集團,使被兼並企業喪失法人資格或變更法人實體的經濟行為。合並壹般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成壹個新的企業。合並壹般是指壹個企業與另壹個企業合並,合並後的企業基本不存在。但合並是廣義合並的壹種形式。
法律客觀性:
第壹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壹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進行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並設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