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壹百三十四條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制作認購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壹百五十三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