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強險滯納金20元以上200元以下。強制保險已到期未續保的,交管部門在駕駛機動車時發現強制保險已到期的,當場扣留機動車,並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辦完手續後還車。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第十條。
投保人投保時應當選擇具有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具有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
第十壹條
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保險公司重要事項。
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類型、品牌型號、識別代碼、車牌號、使用性質、機動車的名稱(姓名)、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保前機動車的事故情況以及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什麽是強制保險理賠?
1.死亡和傷殘賠償。機動車負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的,死亡傷殘賠償責任限額為110000元;
2.醫藥費賠償。機動車負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的,醫療費用賠償責任限額為65438元+0萬元;
3.財產損失賠償。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的,財產損失賠償責任限額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