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四種情形,即:
(壹)駕駛員未依法取得駕駛資格的;
(二)駕駛人醉酒駕駛的;
(三)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的;
(4)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如遇上述四種情況,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但根據《交強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有依法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同時有向肇事者追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