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接受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委托,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應當按照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對客戶申報的姓名和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壹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名稱應當壹致。
證券公司為證券資產管理客戶開立的證券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