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資本三原則主要是資本確定原則、資本維持原則和資本不變原則。具體來說,資本確定原則是指公司成立時,應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公司資本總額,由發起人全額認繳或募集。
對於壹個公司來說,它能夠持續經營,保持活力,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強大的資金支持。因此,公司成立後,需要對資本條件要求必要的原則性限制,尤其是資本永遠不能變,需要穩定。
原則生成概述:
因為無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公司債務和股東個人債務無法分離,資本三原則沒有生存空間。有限責任出現後,由於公司責任和股東個人責任的分離,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以其出資額或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當公司因經營失敗而破產或解散時,債權人不能直接追索股東的個人財產以支付公司以外的債務,公司的債權人在交易中處於不利地位。為了保護債權人,維護公司的正常運轉。立法者規定了壹系列的法律條款,學者們用同樣的法理對這些條款進行了總結,稱之為“資本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