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額資金支持。對金融的支持包括:不幹預銀行放貸和收貸;采取措施懲罰那些不遵守諾言的人;逃避銀行債務;組織司法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幫助銀行清收不良資產;對銀行處置抵債資產給予優惠政策。
3.法律環境差,司法困難。近年來,在不良資產清收過程中,大部分銀行都依法清償了債務,但效果並不好。付出極大的代價,但意想不到的效果往往是贏了官司卻賠了錢。由於司法部門的威懾力不強,客觀上也助長了失信的蔓延。
(二)從內部環境看,主要原因是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貸款“三查”不到位,金融服務水平有待進壹步提高。
1.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個人存在失職瀆職行為。
2.貸前調查不細致,貸後審查不嚴格,貸後檢查不到位。
3.工作主動性差,金融服務水平有待提高。
盡快解決上述問題是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和地方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商業銀行貸款權之所以被征收,主要是由於上述問題的存在。如果解決了存在的問題,貸款權自然會下放,地方經濟發展會有充足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