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企業控制金融機構,如首創集團、東方集團、海爾集團等企業。
(二)金融企業控股其他金融機構形成的控股公司。
金融集團是指以金融業務為主營業務,且至少明顯從事銀行、證券、保險兩項或兩項以上經營活動的企業集團。
金融控股公司是實現金融業綜合經營的組織形式,也是追求資本投資最優化和資本利潤最大化的資本運營形式。在金融控股集團中,控股公司可視為集團公司,其他金融企業可視為成員企業。集團公司與成員企業通過產權或管理關系相互關聯。各成員企業雖受集團公司控制和影響,但必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