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由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對收購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國有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是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接收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剝離的不良資產。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成立於1999年4月,其他三家公司分別成立於1999+0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