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少於50名股東出資設立;
2.公司全體股東應當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3.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認繳的出資額;
4.有公司名稱和住所;
5.有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