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申報流程1)國家發改委立項
向發改部門和委管部門申請項目,提交項目資料,境內投資者簽署所需全部法律文件,由待改部門核準或備案,並出具核準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2)商務部審批認證。
商務部門核準或備案並頒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企業應在領取證書後2年內進行境外投資。
(3)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
銀行放外匯,由外管局監管。投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應向外部管理部門申報。《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由外資管理部門審核後發放給境內企業。
以上是審批步驟。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境外公司的詳細信息,境內主要公司的審計報告,最好是盈利狀況,還有營業執照,銀行開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