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潮汐指數的基準日為65438+2002年2月31,基準日指數設定為1000,發布日期為2003年10月2日。
2.計算公式
潮汐100指數采用佩奇加權法編制。在基準日期之後,以下公式用於日鏈實時計算。
實時指數=前壹交易日收盤指數× (σ(成份股實時成交價×成份股權重)÷σ(成份股前壹交易日收盤價×成份股權重))
在上述公式中,成份股指數包含在指數計算範圍內。子項和父項中的權重相同,成份股的流通股本數為權重。子項中的乘積為成份股的實時流通市值,父項中的乘積為成份股上壹交易日的收盤流通市值。σ是指匯總納入指數計算的成份股的實時流通市值。
在每個交易日,集合競價以成份股的開盤價計算開盤指數,然後以交易時段成份股的實時成交價計算實時指數,以收盤後成份股的收盤價計算收盤指數。成份股當日無交易的,取上壹交易日收盤價。成份股暫停交易的,以最近壹次交易價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