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板實施強制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1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違法和治安重大違法;
2.交易強制退市,包括股票累計交易量低於某壹指標,股票收盤價、市值、股東人數持續低於某壹指標;
3.財務強制退市,即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包括大部分主營業務停滯或規模極低,經營性資產大幅減少,無法維持日常經營;
4.規範類強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報告發布、公司總股本或股權分布變動等方面觸及相關合規指標。
以上四類為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根據《科技創新板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可能被強制退市的情形。投資者需要註意的是,科技創新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的,不得申請重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