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通過;
2.經出資人(股東)批準;
3.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
4.成立清算組,對資產進行清算,公告並出具清算報告;
5.註銷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
6、海關、財政和統計部門辦理註銷審批;
7.註銷外匯登記證(外幣和人民幣購匯後匯出,外幣和人民幣賬戶註銷);
8.註銷營業(營業執照);
9.取消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九條。已登記的公司因合並、分立而變更公司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