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控股子公司應維護公司整體利益,規範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公司將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子公司和個人酌情給予獎勵。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稱職,不能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對控股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經濟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公司將按照相關程序通過子公司董事會向當事人提出處分、處罰或更換等相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