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向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醫療待遇的相關資料。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壹)《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2)符合醫療機構病歷管理相關規定的有效診斷證明、檢查報告復印件或副本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受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具體操作可能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