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上述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時生效。為保證公司經營決策的順利進行,經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推薦,公司董事趙薇代行董事長職責,其任期自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董事會選舉產生新董事長之日止。
合肥百貨大樓集團有限公司是合肥的國有企業,前身是合肥百貨大樓。1959年8月建成開業,1993年改制,“合肥百貨”a股於15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位列全國零售百強15。
前100名團體獲得的榮譽:
2009年,公司位列中國企業500強第280位,中國服務業500強第85位,中國零售百強第4位,中國連鎖百強第14位。享有“安徽第壹店”、“徽商典範”、“中華老字號”等美譽。並榮獲中國商業服務業改革開放30周年功勛企業榮譽稱號。
20111 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20年165438+10月20日,合肥百貨大樓集團有限公司審計法律中心榮獲“全國內部審計先進集體”榮譽稱號。2022年6月5438+2月21,入選2022年度完美品牌示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