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級傷殘: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只能臥床;意識消失;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2、二級殘疾:日常生活隨時需要他人幫助,限於床上或椅子上活動;不能工作,社交極其困難。
3.三級殘疾:日常生活需要不斷監護,不能完全獨立生活,僅限於室內活動;工作和職業有限,社交困難。
4.四級殘疾:日常生活能力有限,間接需要幫助,且僅限於生活區內活動;職業類型和社會交往會受到限制。
5、5級殘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幫助,限於附近活動;需要減少工作量,社交差。
6、六級殘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代償,有條件需要幫助;之前做不了原來的工作,社會交往面窄。
7.7級殘疾: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僅限於短期活動;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社交能力降低。
8.8級殘疾: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斷斷續續,社交受到制約。
9.9級殘疾:大部分日常活動受限;工作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有限。
10,十級傷殘: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