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並出具驗資報告,具有壹定的經濟實力和壹定的承諾能力;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有相應的線下公司地址,無虛擬經營場所;
3.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4.公司制定的合法有效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規,又要合理;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6、申請設立勞務派遣組織的報告;
7、建立勞務派遣組織的可行性報告和實施方案;
8.辦公場所的證明、合同、租賃協議和產權證復印件;
9.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10,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批準的,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勞務派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