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小麗是壹家教育培訓機構的課程設計顧問。工作壹三個月後,因為課程設計問題,她和上級主管發生了爭執。她當天下午就離職了,離職時產生了報復心理,把公司的在線課程和相關教育大綱資料全部刪除,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運營。
客戶抱怨該公司不能上在線課程。調查發現,網上課件被小麗刪除,公司花了20萬元修復所有數據,重新制作課程。人民檢察院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對小麗提起公訴。
處理結果: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小麗犯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壹年。
公司也訴至法院,要求小麗進行民事賠償或承擔相關行政責任。